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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 一名51歲涉案女子被捕

香港電台

四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 一名51歲涉案女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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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 一名51歲涉案女子被捕

2025年06月17日 19:00 最後更新:21:00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四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外用產品,產品名稱分別為 「昱顺新升级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昱顺苗药毒痒王抑菌乳膏」、「合生美狼毒王二十四味草本乳膏」,以及「昱顺中华真菌王抑菌乳膏」,有關產品分別含有屬於第1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的成分。

衞生署根據情報,從一個位於屯門的零售檔位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產品的樣本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聯同警方今日到涉事處所採取執法行動,一名5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酮康唑」及「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個單位,早前被發現違規拆除部分主力牆,涉事業主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18萬元。

屋宇署表示,該業名主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首都」一個單位明知而未事先獲得署方批准及同意下,拆去部分結構牆;而有關拆卸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受傷或財產損毀,觸犯《建築物條例》。

負責涉事單位裝修的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早前已分別被判罰款6萬元及20萬元。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若進行樓宇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意見,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並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才可展開工程,確保安全及不會違反《建築物條例》。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亦須詳細查看批准圖則及其他相關文件,檢視《建築物條例》相關規定,確保佔用人及樓宇結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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