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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於明年底前成立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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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於明年底前成立

2025年06月26日 18:41 最後更新:19:10
衞生署公布「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於明年底前成立。

衞生署公布「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於明年底前成立。

衞生署公布「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於明年底前成立,明年亦會分階段建立「第一層審批」的藥械註冊機制,直接自主根據臨床數據在本港審批藥物,和開放醫療器械註冊申請,至2030年全面推行。

衞生署署長林文健表示,「第一層審批」最大優勢是所有創新、有效對病人安全的藥物,毋須再等待藥物於其他地方上市或取得註冊許可,再申請在港註冊,並引述企業表示,只要有「第一層審批」,他們放心直接投放研發資源於香港。

他又提及藥械亦要顧及國家安全,確保藥物來源多樣化。

特區政府對個別所謂人權專家就黎智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特區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定罪判決作出的不實批評,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留意到有個別所謂人權專家,根本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案件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並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就肆意發動攻擊,污衊和攻擊特區政府,及以卑劣的政治操弄,不斷渲染黎智英應立即獲釋,批評他們完全是以政治凌駕法治,顛倒是非,其干預法庭判刑的卑劣用心昭然若揭,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以正視聽。發言人指,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發言人指出,所謂人權專家又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言論和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只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特區政府促請有關所謂人權專家認清事實,停止作出任何毫無根據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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