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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落實檢討建議增加問責 前線員工及部門主管同需為事故負責

香港電台

醫管局落實檢討建議增加問責 前線員工及部門主管同需為事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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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落實檢討建議增加問責 前線員工及部門主管同需為事故負責

2025年06月26日 20:31 最後更新:06月27日 01:50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表示,公立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報告31項建議已全部落實,包括增加問責,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如有醫療事故,前線員工、醫院行政總監及部門主管同樣需要負責。

他說,表現不達標員工可被安排參與不多於3個月的表現改善計劃,院長或主管甚至有權撤換;若參與改善計劃後,仍未達合格水準,按情況採取相應處分。

另外,范鴻齡說,會完善現時賞罰制度,包括有機會可增加一個額外增薪點或升級。他說,晉升要求將收緊,只有符合資格的部門主管才可晉升管理層。獎勵方面,會加強為表現優越員工提供海外培訓機會的安排。至於處罰,設有數級處罰機制,分別為口頭或書面警告、暫停或延遲加薪、 限制晉升、中止委任管理層職位,最嚴重可被即時解僱。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說,高層尤其管理人員評核績效方面,會增設評估小組,更重視病人安全工作。同時優化員工表現評核制度,更加明確加入「病人安全」作為獨立核心評估項目。

外交部駐港公署在網頁內的公署表態中,刊出一封致駐港外媒的信。新聞發言人在信中指一些西方政客叫囂要求釋放黎智英,甚至威脅對履職盡責的特區法官及檢控官,實施所謂制裁,試圖透過政治施壓,左右司法判決,公然踐踏法治精神,充分暴露其虛偽雙標,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希望各駐港外媒朋友能秉持客觀、公正、專業的職業操守,不被偏見蒙蔽雙眼,不被謊言誤導方向,亦請他們深入了解黎智英案的法律依據及事實經緯,向世界報道一個真實、法治、穩定的香港。

新聞發言人指出,案件審理過程公開透明,程序公平正義,黎智英各項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障,控辯雙方充分舉證質證。庭審期間,每日都有大量公眾、傳媒和外國駐港領事官員旁聽,但凡客觀公允之人都會認可香港法院的公正及專業。

新聞發言人又指,黎智英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身體健康良好,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為黎智英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代表律師當庭證實黎智英未受到不公正待遇,在判決現場,黎智英行走正常,無需他人攙扶,整體狀態良好。所謂黎智英被單獨囚禁的問題,這是根據黎智英本人意願,由懲教署依法安排,而所謂黎智英被未審先判、超期羈押,亦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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