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洪水橋27日凌晨先後有便利店被劫及的士被搶走,警方透過「天眼」監控片段追緝疑犯,在8小時內在山下村拘捕一名涉案40歲非華裔男子,並尋回失車,並起回大部份失物。


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偵緝督察林浩賢
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偵緝督察林浩賢表示,27日凌晨約2時,警方接獲報案指洪水橋一間便利店遭劫。一名非華裔男子以黑色垃圾袋包裹上半身及口鼻進入店舖,當時店內只有一名女收銀員。該男子逗留數分鐘後,突然拿出一把約20厘米長的刀及白色膠袋,指嚇女職員並宣稱打劫。女職員受驚下交出收銀機內1500元港幣現金,其後應賊人要求再交出七包香煙。
賊人得手後,隨即在對出的洪水橋輕鐵站上了一部新界的士,指示男司機駛 往元朗。車駛至朗天路 一帶時,賊人突然用刀指嚇司機,命其落車。司機離車後,賊人將的士 駛走。事件中,女職員與男司機均沒有受傷。經司機點算, 損失包括一部電話、一部平板電腦、一條毛巾及3400元港幣現金。


由於案件性質嚴重,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立即接手調查。經過多方調查,包括翻查大量閉路電 視記錄,警方在元朗山下村尋獲該部的士。警方隨即部署拘捕行動,並於案發後8小時,即早上10點左右,在的士附近截獲該名40歲無駕駛資格的非華裔男子,並以行劫罪名、駕駛時無有效執照及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將他拘捕。
拘捕疑犯後 ,警方在他身上檢獲案中部分失物,包括七包香煙、一條毛巾及約50元港幣現金。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會以行劫罪被落案起訴。

林浩賢強調,警方對於任何類型的暴力罪案都是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會採取一切果斷的行動將匪徒繩之於法。行劫罪是極之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