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粉嶺及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10星期和罰款1800元,及判處監禁4個月及罰款1千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關員2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3歲抵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1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56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檢獲的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關員5月2日在機場截查一名28歲抵港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21公斤未完稅雪茄,市值約24萬6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4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12月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星期,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
香港海關。
海關在社交平台展示一人衣着,顯示香煙藏在背心外套內袋。指海關人員於12月23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83歲抵港男旅客,在他身穿的背心外套內袋中檢獲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600元,應課稅值約13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FB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