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星期四(7月3日)討論政府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一向關注同性權益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接受本報訪問時明確表態支持,形容方案為「最低消費」,是以最基本、最有限度方式回應終審法院命令,務實回應社會現實與法律要求。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星期四討論政府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
葉劉淑儀指出,政府現時的方案僅處理醫療、身後事等基本權益,未涉及領養子女等其他具爭議性的權利,屬於「最有限度」的方案。「政府是滿足法庭的命令,用最基本的方法處理醫療和生態事,權益沒有增加其他有爭議性的權利,所以值得支持。」她強調,這是政府以最低消費方式履行法庭裁決,既不推動同性婚姻,也未改變婚姻制度。

葉劉淑儀。資料圖片
針對部分議員質疑政府是「被法院逼著立法」,葉劉淑儀反駁:「我們的制度就是,終審庭最高裁決的命令,政府是要執行,素來都是這樣的,不存在說法庭逼政府。如果政府不滿意,可以修改法律,不存在說法庭逼政府,這個說法是不合邏輯的。」她重申,新民黨支持法治,尊重終審法院命令。
至於外界關注方案是否過於保守,葉劉淑儀坦言,政府已考慮過各方意見,但因議題具爭議,立法會內仍有不少保守議員反對,因此政府選擇以最有限度方式處理,務實回應法庭要求。「我想政府也考慮過的,但知道議題有爭議,所以用最有限度的方法滿足法庭要求來處理這件事,我支持這個務實方針。」

終審法院
她又指出,現時終審法院已明確裁定香港不可以有正式同性婚姻,政府只是在婚姻以外提供一個登記制度,既符合法律要求,也顧及社會現實。「我請教過陳宏毅教授,他說一定要立法,不能用行政方法滿足終審庭要求。」
對於新民黨表態是否擔心影響選舉,葉劉淑儀表示:「我們立場一向一致,選民光譜很大,有人反對也有人支持,我不擔心。」她強調,黨內成員在李梓敬入黨時已就此議題充分討論,部分商界人士亦認為支持登記機制有助加強香港與國際社會聯繫,並更符合年輕人主流價值觀。
根據政府建議,登記機制僅限於已在香港以外地方註冊的同性伴侶,雙方須年滿18歲、至少一方為香港居民,並已在海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民事伴侶或結合。登記後,伴侶可享有醫療決策、探視、身後事等基本權益。
平權組織認為,這一機制雖屬「意義重大」的突破,但仍未涵蓋繼承、子女撫養等權益,亦有聲音促請政府進一步完善本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