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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機場連搗兩宗行李藏毒案 檢值2320萬毒品拘兩抵港旅客

社會事

海關機場連搗兩宗行李藏毒案 檢值2320萬毒品拘兩抵港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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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機場連搗兩宗行李藏毒案 檢值2320萬毒品拘兩抵港旅客

2025年07月13日 21:18 最後更新:22:12

​香港海關星期六(7月1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行李藏毒的販毒案件,共檢獲約47公斤、估計市值約2100萬元懷疑氯胺酮及約4公斤、估計市值約220萬元懷疑冰毒。

香港海關於機場檢獲約二千一百萬元懷疑氯胺酮及約二百二十萬元懷疑冰毒。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於機場檢獲約二千一百萬元懷疑氯胺酮及約二百二十萬元懷疑冰毒。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涉及一名星期六從德國法蘭克福飛抵本港的58歲女旅客。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中發現約47公斤懷疑氯胺酮,遂把她拘捕。

第二宗案件中,一名18歲男旅客星期六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的手提行李內發現約4公斤懷疑冰毒,遂把他拘捕。

香港海關於機場檢獲約二千一百萬元懷疑氯胺酮及約二百二十萬元懷疑冰毒。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於機場檢獲約二千一百萬元懷疑氯胺酮及約二百二十萬元懷疑冰毒。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仍在調查中。第二宗案件的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案件星期一(7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江蘇淮安近日審理一宗詐騙案,一名馮姓男子花人民幣36萬元購入一種新型「毒品替代品」,拆包卻發現只是一大袋味精。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黑市尋貨 白色晶體粉末竟是味精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37歲馮男聽聞獸用麻醉劑「泰勒他明」(Tiletamine)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黑市價高,遂透過管道聯絡兩名男子購買。他同意以人民幣36萬元(約39萬港元)交易,收到貨後卻發現袋內並非麻醉劑,而是常見味精,隨即報警。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兩名賣家被捕並被判刑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近日開庭,指陳某某、朱某某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判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朱某某因前科較多,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買家判定無罪 只因「持有的是味精」

法院指出,馮男雖有販毒意圖,但他收到的並非受管制麻醉劑,而是食品用味精,亦無進行二次販售,因此不構成犯罪。案件判決公布後於內地網上引起熱議,網民戲稱「味精救了他,不然真要坐牢了」。也有網友笑其天真,「好奇葩,黑吃黑還報警,笑死」,或認為壞人被騙活該,「騙子騙壞人,正義從天降(味精)」。有人戲謔「36萬買調味品,值了,下次煮菜用」。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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