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25日在機場偵破一宗涉及行李藏毒的販毒案件,檢獲約14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300萬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一名34歲的旅客昨日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的寄艙行李內發現這批藏於28個真空包裝袋內的懷疑大麻花,於是拘捕這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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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於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販毒案件(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行李輸送。資料圖片
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於機場偵破一宗入境旅客販毒案件(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表示,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表示,留意到利用社交平台提供無牌金錢服務的個案呈上升趨勢,加強網上巡查及執法,25年共偵破23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拘捕24人。其中22宗案件與利用社交平台有關。
海關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
海關在調查期間,發現4宗案件的涉案銀行戶口有頻繁及大量來歷不明的交易紀錄。經深入調查後,拘捕4名銀行戶口持有人,懷疑他們透過提供無牌金錢服務進行洗錢活動。當中1名銀行戶口持有人早前已被控兩項俗稱「洗黑錢」罪,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和監禁54個月。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當局指,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例如經營涉及外幣兌換的電子錢包充值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