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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拘捕57歲男子 涉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

香港電台

私隱專員公署拘捕57歲男子 涉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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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拘捕57歲男子 涉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

2025年08月07日 12:59 最後更新:14:5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57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案中涉及一個即時通訊軟件上供的士行業從業員使用的通訊群組,事主是一名的士司機。調查顯示,今年5月事主就租用的的士是否欠租與人發生糾紛,同月有人在有關群組發布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作出負面評論,包括指稱事主欠交車租及其他款項,並鼓勵群組成員轉發有關訊息。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曾租用的的士車輛登記號碼,以及一張屬於事主的的士司機證照片,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照片及的士司機證編號等。

被捕人士是有關群組的管理員,事主於今年4月加入群組時,曾發送自己的的士司機證照片給群組的管理員。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外交部駐港公署對美國國會個別政客,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發表歪曲事實、干涉特區司法的錯誤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奉勸美國有關政客認清現實,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切實尊重特區法治,立即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發言人嚴正闡明立場,說黎智英案855頁判決、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犯罪事實清楚。

發言人說,案件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判決結果完全取決於事實證據。美國個別政客對此選擇視而不見,純屬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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