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有市民好奇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EMSC)內工作的人員,在室內控制中心都穿着背心,他於是在社交媒體披露箇中原因。
鄧炳強 Tang Ping Keung FB
鄧炳強 Tang Ping Keung FB
鄧炳強說,近期很多朋友都有機會看到EMSC的工作,他們都好奇為甚麼EMSC在室內控制中心都要穿戰術背心,有些人甚至問為甚麼要穿「避彈衣」。
鄧炳強 Tang Ping Keung FB
鄧解釋,其實這件背心有兩個很重要的作用,首先由於EMSC內有很多敏感性的資料,獲授權進入的人都獲得分派一件背,穿著就知道誰獲得授權。
鄧炳強 Tang Ping Keung FB
第二個作用是由於EMSC在不同的情況下,會有不同人員工作,發展局、渠務處和天文台等的人員,各部門派出的人員未必每次都是同一人,人員亦都需要輪班工作,所以在內工作的人未必相識,這時背心便發揮很重要的作用,因為背心後方寫着人員所屬部門,和前方會寫上職位,所以人員找人幫忙的時候,就清晰快捷容易了。
鄧炳強 Tang Ping Keung FB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被裁定全部成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2月17日分別致函《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嚴正駁斥兩報於12月15日就相關案件所刊登的社論內容,指文章無視刑事案件的客觀事實,並呼籲美英領導人干預中國內政,同時削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做法極不負責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就《華盛頓郵報》社論《Jimmy Lai and the end of Hong Kong》一文,鄧炳強指內容與事實相去甚遠,不僅意圖貶損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及最安全城市的地位, 試圖貶低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及最安全城市的地位。他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任何人均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黎智英案整個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多名外國領事館人員亦全程旁聽,見證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鄧炳強在信中強調,裁判已明確指出,無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黎智英的意圖均為顛覆中國共產黨政權,甚至不惜犧牲國家及香港市民的利益,這種企圖顛覆政府,對任何國家而言均屬不可容忍。他又表示,黎智英在羈押期間獲得適當待遇及醫療照顧,其安排亦應其本人要求而定。
資料圖片
鄧炳強重申,香港以法治為根基,堅持違法必究的原則,這一原則適用於所有案件,包括黎智英案及其他《香港國安法》下的案件。
至於在致《華爾街日報》的信中,鄧炳強對該報社論《After the Jimmy Lai Verdict》漠視案件事實、並呼籲美英領導人干涉中國內政及破壞香港法治深表震驚,斥做法極不負責任。他強調,香港無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案件審判整個過程公開,外國領事館人員亦在場見證。
鄧炳強指出,本案判決理由書長達855頁,已全面開放公眾查閱,足以駁斥所謂「虛假裁決」的指控。他批評該社論將黎智英描繪成僅僅表達個人情感的新聞工作者,完全歪曲事實。事實上,黎智英的案件與新聞自由毫無關聯。反之,黎智英長期以《蘋果日報》為平台,以新聞業為幌子,從事危害國家及香港的行為,並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
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強調,任何人士若利用帶有偏見、虛假或誤導性的資訊,企圖顛覆政府,對任何國家而言均屬不可容忍。黎智英一案正正說明,特區政府有能力有效遏止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企圖,從而確保香港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