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於8月10日及11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落馬洲管制站偵破兩宗管有懷疑毒品案件,檢獲3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兩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電子煙裝置。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表示,第一宗案件涉及一名40歲本地男子。他於8月10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香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他身上及其個人行李中搜出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一支電子煙裝置及約1.27克懷疑液態冰毒,於是把他拘捕。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其中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一宗案件在8月11日發生,關員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名31歲本地男子,在他身上及其背囊中搜出兩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該名男子亦隨即被捕。兩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液態冰毒。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重申,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舉報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和電子煙裝置。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