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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草案公眾意見書逾8成反對 憂影響傳統婚姻制度

香港電台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草案公眾意見書逾8成反對 憂影響傳統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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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草案公眾意見書逾8成反對 憂影響傳統婚姻制度

2025年08月16日 10:32 最後更新:11:10

政府早前因應終審法院判決,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邀請公眾就條例草案提出書面意見。立法會秘書處共接獲10775份意見書,當中表示反對的共有8694份,佔總數80.7%,表示支持的有2081份,佔19.3%。

反對意見當中,絕大部分擔心法案會影響傳統婚姻制度、家庭價值、倫理關係甚或繁衍後代。約半數擔心條例草案等同變相承認同性婚姻;約三成七認為社會就議案缺乏廣泛共識;兩成半來自多個宗教團體及人士因信仰而反對。此外,亦有意見認為條例草案未能保護傳統婚姻和家庭關係,有違國家憲法第四十九條;擔心同性伴侶會進一步爭取其他權利。

至於支持的意見書則認為,政府應尊重法院判決及法治精神;當中約八成指政府應為同性伴侶提供法律保障,另外超過六成認為條例草案能展現香港是一個多元、共融丶包容的社會。支持意見中有提出建議,包括政府應允許同性伴侶毋須先在港外註冊關係才可在港進行登記。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表示,政府必須捍衞法治,恪守司法裁決。政府推出有關條例草案,正是為了履行積極義務,透過立法制定替代框架。政府強調,在制訂框架時享有彈性的酌情空間。政府在登記同性伴侶關係時,有需要確認其關係為已作出承諾及穩定的關係,而規定申請人須具備港外依法註冊的做法,正提供一個較清晰客観及可供驗證的準則,並在執行上較為可行,當局認為有關要求是合適。

至於大部分反對《條例草案》人士擔心登記機制的落實,等同香港承認同性婚姻,當局強調,現時建議的登記機制,絕不等同有關同性伴侶關係在港擁有與婚姻相同的法律地位,條例草案不會影響傳統婚姻的定義,亦不會影響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倫理關係。當局繼續堅定嚴格按照《基本法》,以「一夫一妻丶一男一女」作為特區唯一的合法婚姻制度。

至於有小部分反對法案人士擔憂,同性伴侶會進一步爭取其他權利,政府重申,草案只為履行政府在《人權法案》第十四條下的積極義務,為滿足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而賦予他們核心權利,草案不包括任何在核心權利以外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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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入境處表示,已即時透過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國駐札幌總領事館及旅遊業監管局了解情況,至今並未接獲港人求助。

入境處表示,會繼續與公署、總領館及旅遊業監管局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留事態發展。

身在外地的香港居民如需協助,可致電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求助熱線,電話:(852)1868;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網絡數據致電「1868」熱線或使用1868聊天機械人;發送訊息至1868 WhatsApp求助熱線或1868微信求助熱線;或提交網上求助表格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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