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0個星期及罰款1500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一名入境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上月1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萬6800支未完稅香煙及3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75900元,應課稅值約5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