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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男子帶3.6萬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 判囚4個月

法庭事

39歲男子帶3.6萬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 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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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男子帶3.6萬件另類吸煙產品入境 判囚4個月

2025年08月28日 18:31 最後更新:19:07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 政府新聞處圖片

關員7月1日在機場截查這名39歲抵港男旅客,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36800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99000元。他隨即被捕。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24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金、銀及珠寶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海關說,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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