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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有本地公司涉未註冊進行鑽石交易

香港電台

海關偵破有本地公司涉未註冊進行鑽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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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有本地公司涉未註冊進行鑽石交易

2025年09月03日 17:37 最後更新:18:00

海關昨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鑽石交易。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一名由機場入境的41歲旅客,由於個人行李內被發現攜帶8萬多支未完稅香煙,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個月及罰款。

海關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人員昨日在機場截查這名抵港的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8萬69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9萬元,應課稅值超過28萬元,於是將他拘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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