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委任法官陸啟康主持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若委員會審視特定議題時,認為須獲賦予法定權力,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讓委員會可按法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以行使法定權力獲取所需資料及事實。
被問到為何不成立有法定傳召權的獨立委員會,有關做法會否令災民更遲才得到結果;如有政府高層需要負責,會否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李家超回應,今次屬「先驅性」做法,強調會「一查到底、問責到底」,絕對不存在有任何人可以逃避責任,不論是否政府人員。
他說,已多次提及,無論是甚麼人、職位是甚麼、是基層或高層,如要負責就要負責,政府立場明確亦有決心。
李家超認為,若根據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程序去做,很多程序將簡化不來,尤其今次或涉及圍標,要打破利益藩籬,相信委員會將面對很大挑戰,認為有關安排靈活亦有效率。
李家超指出,就大廈大型維修工程,可能有相連利益、舞弊、圍標等,相信涉及複雜利益,要求獨立委員會於9個月內處理,時間很緊張,必須讓委員會有最大的自主能力,可主導如何盡快展開審視程序。
李家超強調,無論是甚麼人、職位是甚麼、是基層或高層,如要負責就要負責,政府立場明確亦有決心。(仇志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