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攜手扶弱基金開始接受恆常部分第19輪及專款部分第12輪的申請。合資格的非政府福利機構及中小學可於今日起至明年10月30日期間遞交申請。
政府2005年成立攜手扶弱基金恆常部分,推動社會福利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以配對資助形式建立伙伴關係,共同扶助弱勢社群。商業機構如捐贈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福利項目,基金便會提供等額資助。自2015年基金推展專款項目,透過社會福利界、商界、學校和政府四方合作,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協助他們全人發展。
基金恆常部分至今共批出超過6億2700萬元配對資金,聯同約1900個商業伙伴支持超過230間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約1200項福利計劃,惠及超過100萬名弱勢人士。此外,基金與約500個商業伙伴,透過3億6600萬元專款支持近70間非政府福利機構及100所學校,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約580項課餘學習及支援計劃,近14萬名學生受惠。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七國集團成員國外長,包括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和美國,以及歐盟高級代表,就黎智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特區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定罪判決作出詆毀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下,每個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會引起極其嚴重的後果,必須及時採取行動,有效防範和制止此類行為和活動。
發言人表示,沒有一個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有關國家都有立法打擊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近年更加大打擊力度,動輒將與中國正當往來的人員和組織定性為「從事間諜活動」,事後卻因證據不足而要撤銷檢控或由當地法庭裁定無罪,如今竟把黎智英公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乞求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的行為,洗白為「行使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凸顯了這些國家的雙重標準。
發言人說,這些國家根本沒有尊重特區律政司是基於充分證據和公衆利益而對黎智英等被告提出檢控、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案件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就肆意將香港檢控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損害權利和自由」,並繼續肆無忌憚扭曲事實加以抨擊,此舉正好顯示出他們一向霸凌的行徑,實在極其醜陋、令人不齒。
發言人強調,法庭的定罪裁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部分國家繼續將本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以「黎智英案」的定罪判決詆毀香港,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強烈要求有關國家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