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銘表示法援署已成立特別專責組,全力協助宏福苑災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廖漢榮攝)
新任法律援助署署長陳澤銘履新,他早上會見傳媒時表示,上任首要工作是聆聽、學習,並與所有持份者保持溝通,確保法援署能夠以專業、有效率及富有同理心方式,應對社會需要。
對於大埔宏福苑火災事件,陳澤銘說,法援署已成立特別專責組,並會於短期內推出一系列措施,全力協助災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按法例需求申請法援,以便他們包括處理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追討,以至僱員補償等訴訟及相關事宜。
他向火災遇難者致哀,亦對受災人士致以深切慰問,強調會確保法援署盡最大努力,向受影響而合資格人士提供一切必須法律援助。
至於署方會否主動為受影響災民提供法援、法援署署長一職以往較少「空降」會否有改革工作等,陳澤銘回應說,現時首先要了解部門情況、有關火災法援工作等,當掌握多些資料後會再分享。
陳澤銘重申,法援署的工作至關重要,需要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重要概念,確保所有合資格法援申請人不會因經濟能力不足而無法尋求公義,強調這是法治基石。
勞工處推出經修訂的《安全使用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指引》,新要求設有寬限期至今年12月31日。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歡迎,形容不少修訂更嚴謹,相信有助減少升降台意外。工權會呼籲業主及政府部門應將指引視為法例標準,把相關要求納入合約條款,確保承建商及承辦商盡快嚴格執行。
對於指引要求操作員,必須完成不少於3小時理論課及不少於4小時實習課程,並規定師生比例為1比20。工權會認為訓練時數及比例均屬恰當,有助提升操作員專業水平,確保操作員掌握如何操作升降台及相關風險。不過工權會指出,指引未有涵蓋管工等監督人員的訓練,而監督人員在工作計劃、風險管理及設備選擇上扮演重要角色,應接受升降台操作及急救訓練,加強對升降台認識和應變能力。
至於新指引亦要求對關鍵承重部件進行定期無損檢測,工權會認為較頻密的檢查能及早發現機械故障,減少工作期間的風險。
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認為,新修訂新增安裝實體屏障等防護裝置的要求,較舊版本好,有助減少工人被夾傷等意外。他粗略估計本港約有8至10萬名工人需要接受操作員培訓,考慮到培訓機構需時預備,建議將寬限期延長至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