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建議引入全新針對電腦網絡罪行的特定法例,以涵蓋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現時不同的電腦相關罪行在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及《電訊條例》中訂立,部分已不合時宜,而部分司法管轄區均已制定針對電腦網絡罪行的特定法例,或透過其成文法典的專門部分處理電腦網絡罪行,藉此就該5類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其相關司法管轄權事宜,訂定條文。
林定國說,由陳政龍出任主席的小組委員會已研究香港的現行法律及多個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英格蘭及威爾斯、中國內地、新西蘭、新加坡及美國的相應法例。
他又說,報告書屬於法改會有關電腦網絡罪行研究的第一部分,法改會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於2022年7月發表相關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