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昨日公布有關宏福苑的安置方案問卷,是集居民、社工、政黨等各方的意見。他又說,政府目前想法不會在宏福苑原址重建住宅,因此不存在該地未來會令人賺到好多錢的情況。
黃偉綸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火災發生後,目前已進入新階段,應聚焦居民長遠安排,今次公布的文件是集各方大成。其中一個方法是向業主買業權,形容這是最靈活及最快的方法,同時政府提供以居屋「樓換樓」的方法處理,部分居屋最快可以今年揀樓,2027、2028年入伙。
黃偉綸又說,原址重建不切實際,政府現時想法不會在該處建住宅,外國的例子也不會這樣做,建造社區所需設施相信會較為恰當。
勞工處推出經修訂的《安全使用移動式升降工作平台指引》,新要求設有寬限期至今年12月31日。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歡迎,形容不少修訂更嚴謹,相信有助減少升降台意外。工權會呼籲業主及政府部門應將指引視為法例標準,把相關要求納入合約條款,確保承建商及承辦商盡快嚴格執行。
對於指引要求操作員,必須完成不少於3小時理論課及不少於4小時實習課程,並規定師生比例為1比20。工權會認為訓練時數及比例均屬恰當,有助提升操作員專業水平,確保操作員掌握如何操作升降台及相關風險。不過工權會指出,指引未有涵蓋管工等監督人員的訓練,而監督人員在工作計劃、風險管理及設備選擇上扮演重要角色,應接受升降台操作及急救訓練,加強對升降台認識和應變能力。
至於新指引亦要求對關鍵承重部件進行定期無損檢測,工權會認為較頻密的檢查能及早發現機械故障,減少工作期間的風險。
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認為,新修訂新增安裝實體屏障等防護裝置的要求,較舊版本好,有助減少工人被夾傷等意外。他粗略估計本港約有8至10萬名工人需要接受操作員培訓,考慮到培訓機構需時預備,建議將寬限期延長至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