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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各被告完成求情擇日判刑

香港電台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各被告完成求情擇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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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各被告完成求情擇日判刑

2026年01月13日 17:26 最後更新:18:4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後,所有被告今日完成求情,擇日判刑。

案件繼續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法院進行,《蘋果日報》時任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一方,下午求情時說,被告是後期加入《蘋果日報》,沒被邀請參與編輯會議或「飯盒會」,對內部決策了解有限。辯方指被告學識淵博是翻譯部門負責人,建議量刑時考慮各被告不同角色,冀獲輕判。
另一名被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一方求情時指出,他1998年加入《蘋果日報》,無參與決策或編輯方針,案發時意識到涉案社論或違法,只能遊走「灰色地帶」。辯方形容楊清奇屬中層員工,聽從上級指示;被告有協助警方調查並作證,亦表明悔意,完成服刑後不再參與政治。

法庭原定預留昨日起一連四日予各被告求情,最終兩日完成程序。

外交部駐港公署對美國國會個別政客,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發表歪曲事實、干涉特區司法的錯誤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奉勸美國有關政客認清現實,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切實尊重特區法治,立即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發言人嚴正闡明立場,說黎智英案855頁判決、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犯罪事實清楚。

發言人說,案件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判決結果完全取決於事實證據。美國個別政客對此選擇視而不見,純屬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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