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5.01.20

熱點詞:法治不容提早釋放黎智英 飲用水風波懲處有法必依 共同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最近審結的黎智英案在國際上被別有用心者炒作。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有聲音要求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這類要求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另外,特區政府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當中政府決定撤回向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頒發銀紫荊星章,另有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達與職級和經驗相符水平,將停發增薪點及按結果作懲處。

高SIR:香港法治,是社會穩定與繁榮的基石,絕不容許任何破壞與踐踏,其中,「法治不容許提早釋放黎智英」就是法治原則的堅定彰顯。黎智英案,非但是一個法律個案,更是關乎國家安全與香港法治的大是大非問題。法庭判案,只依據法律和證據,而非背後任何政治或政策因素。那些妄圖以政治或其他不相關考量干預司法,要求提早釋放黎智英的聲音,本質是對法治的公然挑釁。法治的基本信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黎智英也不例外,必須接受法律公正審判,絕無提早釋放的道理。與此同時,香港特區政府在「飲用水風波」中的處理,為法治的公平正義提供了生動註腳。在飲用水採購事件中,政府展開深入調查,不迴避問題,不掩蓋錯誤。調查發現部分物流署人員表現未達標準,缺乏警覺性與判斷力,政府隨即對相關人員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依結果作出懲處,還在考績報告中如實反映問題,停發增薪點,甚至發出書面告誡。對於前任物流署署長,雖未發現疏忽,但因其任內下屬表現不佳,政府也撤回對其銀紫荊星章的頒發。這一系列舉措,清晰表明在法治框架下,無論職位高低、權力大小,做錯事都要受罰,彰顯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精神。領導人曾強調:「公平正義是我們的共同理想。」香港社會要實現長治久安、繁榮發展,就必須共同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黎智英案與飲用水風波,前者是對法治底線的挑戰,後者是對法治原則的堅守。高SIR認為,香港法治的未來,需要全體市民攜手共進,堅決抵制任何破壞法治的行為,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落,讓公平正義在香港這片土地上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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