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一名4個月大男嬰在單位內受傷,腦部出血,懷疑受到虐待,現時情況危殆。警方拘捕2名涉案外傭,涉嫌虐兒。
大埔警區刑事總督察譚婧珊表示,警方於本月18日接獲威爾斯醫院報案,指一名4個月大男嬰的腦部和眼底有出血情況,評估後認為傷勢有可疑,懷疑由外力引致,出現嬰兒搖晃症候群的症狀。
警方調查後,發現這個家庭有兩名兒童,包括這名4個月大的男嬰及他16個月大的哥哥,兩人身上均有瘀傷。兩名男嬰主要是由兩名外籍女傭照顧,她們分別在這個家庭工作大約3個月和半年,一家人居住在上水蕉徑村的村屋。警方昨日拘捕並扣留調查一名28歲和一名45歲的女傭,罪名是「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譚婧珊表示,警方深入調查,包括翻查家居閉路電視片段後,有理由相信28歲女傭曾於本月18日凌晨,在單位內傷害4個月大的男嬰,亦懷疑曾傷害16個月大的男嬰。這名女傭將被暫控虐兒罪,明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至於對45歲女傭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警方現階段調查顯示,兩名外傭是兩名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兒童懷疑受虐時,父母並不在家。這個家庭的閉路電視只安裝在客廳位置,警方翻查過去幾天的片段,現時知道的影像仍很有限,暫時未見到發生非常嚴重的虐待情況,但警方會繼續檢視閉路電視片段,以及與醫生了解情況
兩名兒童現時留院治療,其中4個月大的男嬰已接受腦部手術,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警方又引述醫生指出,有關傷勢並非一下子造成,但確實形成傷勢的日期和時間,需要再諮詢醫生意見。至於16個月大男嬰的右邊面頰、下巴和右前額有瘀傷,情況穩定。大部份瘀傷是新傷痕,警方稍後會與醫生溝通,了解傷痕是短時間內造成,還是長時間形成,現階段未有結論,警方亦會繼續了解他們的家庭背景和照顧情況。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郭詩慧表示,今次案件是醫護人員及時察覺,見到受害人受到不尋常和嚴重傷勢而作出舉報,感謝他們報案,令警方及時介入並調查,這正是《強制舉報兒童虐待條例》的立法精神。她表示,在新法例下,社福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在工作期間如有合理懷疑任何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有面臨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要即時向警方或社署舉報,違例者需負上刑事責任,最高罰款5萬元和監禁3個月。
她強調,保護兒童不限於某個行業,無論是鄰居、親友、普通市民只要發現任何懷疑嚴重虐兒個案,都需要向警方或社署通報。只要及早介入,一些嚴重悲劇是可以避免和減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