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宣布,會先刪除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會完善法律條文,全面優化及諮詢立法會後再推出,承認相關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表示,歡迎和理解政府刪除條文決定,期望政府日後再修訂相關條文時,汲取今次經驗,以及進一步納吸社會不同意見。
法例通過前,陳恒鑌是相關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成員之一,被問到去年審議法例時是否出現疏忽。陳恒鑌回應,在審議過程中,他所理解是若巴士有裝安全帶,乘客就須扣上,因此沒有留意到相關法律條文技術問題,當時他的焦點落在關於的士車頭可放置多少部手機的議題上。
他又說,即使目前乘搭巴士沒有扣安全帶並不會犯法,但他亦希望大家繼續扣安全帶,保障安全。
另一名小組委員會成員、選委界議員林筱魯說,政府指相關法律條文未能百分百反映立法原意,他尊重政府判斷和說法,又認為大家都要「經一事、長一智」,往後在審議過程中,尤其在前期的公眾參與、諮詢、教育工作,要做得更透徹。他承認,當日審議時沒有進行公聽會,是出現判斷偏差,相信政府日後再推出相關法例前,會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