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早前遭前牧師控告無理即時解僱,案件今日在勞資審裁處開審。審裁官指資方所傳召的證人供詞,只屬複述他人的說話,法庭不能依賴其報告,惟或可以一定比重接納其供詞作判決考慮。
左起:何錦除及證人張尤忠
資方傳召了曾為福恩堂中國事工部調查的法證人員張尤忠(音譯)作證人。張尤忠曾受福恩堂委託作法證調查報告,報告中,前牧師何錦除被懷疑行為不當,把原本捐往四川德陽教會的10.8萬元人民幣撥款,增至13.2萬元人民幣(15萬港元),惟整個過程懷疑只得何錦除本人簽署作實,張尤忠懷疑他過程涉及行為不當。審裁官鄧少雄稱,張尤忠的報告只屬傳聞報告,法庭只會選擇以一定比重接納有關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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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資方又指,何錦除隱瞞曾在同寅會作代堂主任,違反職位申請書上的條款,可即時予以解僱。惟鄧少雄則指,資方無證據顯示何錦除故意隱瞞及此乃重大事件。
何錦除在盤問資方證人時指,他從私隱專員公署中取得教會執事於2015年6月17日的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顯示聘請調查人員一事與即時終止何錦除合約無關,更不是為何錦除作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