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港珠澳大橋工程的職業安全。勞工處處長陳嘉信表示,承建商有最終職安健責任,政府會檢視現行職安健條例是否足夠,與律政司研究修訂工作。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表示,不會為進趕工程進度而犧牲工業安全。
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
議員劉小麗批評當局在招標時,承建商過往發生的人命事故並非重要考慮,批評當局未有採取足夠措施保障工人。工黨張超雄則關注,港珠澳大橋工程至今造成10人死亡,當局會採取什麼具體工作去改善。與會的工黨主席胡穗珊認為,意外與大橋趕工有關。建築地盤職工總會理事長陳八根要求政府檢討安全制度,建議政府要嚴懲僱主,而非只是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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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表示,不會為進趕工程進度而犧牲工業安全。他指招標評分是一環扣一環,如果承建商過往三年的表現差劣,需要降低標價約6%,才可以中標。強調不會價低者得,安全仍是重要考慮。他又指,大橋三月底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拆卸平台並非一個關鍵工序,承建商清拆平台的安排及計劃會是當局調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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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信則強調,會審視現行罰則,勞工處亦會加強巡查及舉行研討會,但表示目前未有修例時間表。他指,工程的承建商對職業安全有最終責任,不應將保障職業安全的責任,單單放在地盤的安全主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