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草案,除廉政公署、審計署、立法會輔助部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及檢察長辦公室外,公務員投訴制度適用於政府所有部門的公務員。
制度中將設立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最多由 7名成員組成。
草案提出,公務人員需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經簽署後向有關部門提出,不得匿名投訴,投訴所發生的事實不得超過 3年;針對指向公共部門最高領導的投訴,應向委員會提出;若投訴指向部門非最高領導,投訴人可選擇向有關公共部門或委員會提出。投訴處理完結後,結果會通知投訴人和委員會,如投訴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可要求委員會介入分析處理。
科威特一名公務員10年無返工卻照領薪金,終被揭發,被判監5年以及罰款31.2萬科威特第納爾(約792萬港元)。
公務員10年無返工照領薪金 當局揭發展開調查
綜合外媒報道,科威特一名隸屬「市民服務部門」的公務員,自入職10年以來從未到崗工作,也無履行任何職務,卻每月照常領取國家薪金。當局察覺異常後隨即展開刑事調查,並以濫用公共資金的罪名對男子提出控告。
曾兩度脫罪 公務員終遭判監5年
更令人意外的是,案件在進入司法程序後,男子竟曾兩度獲法院裁定無罪。而正當男子一度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時,最高法院後來推翻先前判決,認為犯罪證據確鑿,最終裁定男子有罪並判監5年。
公務員10年無返工卻照領薪金終被揭發判監5年兼罰款31.2萬(科威特第納爾)。AI生成圖片
須退還10年薪金兼繳交罰款
除了判處監禁外,法院還要求男子退還10年間非法領取的薪金共10.4萬元(科威特第納爾,下同,約264萬港元),並支付高達31.2萬科威特第納爾(約792萬港元)罰款。據悉,是次裁決反映科威特近年大力打擊貪腐及薪資詐欺,屬當地近年最嚴厲的相關判決之一。
公務員10年無返工卻照領薪金終被揭發判監5年兼罰款31.2萬(科威特第納爾)。AI生成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