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神盲亨」詹昌盛女兒詹詠嵐於去年12月被發現浮屍荃灣碼頭對開海面,其男友事發前一個月,透過社交平台Instagram結識一名15歲少女,並帶女方對其寓所發生性行為。他早前承認與16歲以下的另一女童非法性交罪,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2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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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被告林嘉偉(21歲)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指被告已有正面改變以及樂意接受感化令,惟被告現正面對另一項極嚴重的控罪,擔心長時間還柙會難以履行感化令。

被告林嘉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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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判刑時所作的考量會根據被告與事主的年齡差距,認為本案受害人於案發時已接近16歲,與其他案件中僅得13、4歲的受害人有分別。

裁判官又指,雖然被告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但勞教中心卻認為被告不值得更嚴峻的刑罰,指被告已有6次案底,過往於勞教中心表現更被評為差劣,需要重召,故判以監禁式刑罰。

盲亨詹昌盛(左)及幼女詹詠嵐(右)(資料圖片)

盲亨詹昌盛(左)及幼女詹詠嵐(右)(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9月在instagram認識了女童X,兩人交往不久後,被告便於10月24日邀約X到其長康邨居所,並在知道對方未滿16歲下,仍與她性交。兩人於同年11月分手,X其後把事件告訴學校社工,又透露被告曾拍下兩人性交片段。有人報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