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傳媒稱為「宇宙最強」的影星甄子丹,2011年以公司名義,向汽車公司購買一輛價值15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汽車公司竟一再拖延交車時間,最後承認無車可交。汽車公司雖表示願意還款,惟還款支票卻彈票,故甄子丹入稟控告該公司,要求償還137萬元。
被告是鴻峯汽車有限公司、股東劉淑卿及職員董育耀及呂志剛(譯音)。原訴人為子彈創作電影有限公司,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甄子丹及其妻汪詩詩分別為股東及董事。入稟狀透露雙方於2011年3月簽訂協議,以153萬元購買新跑車,並協議於5月交車。
惟車行卻兩度拖延,並自行減價16萬元,最後卻仍然沒有車交出,而甄亦付了137萬元,現指車行欺騙他們,入稟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