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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大麻包裹販毒罪成 高天賜兩子各囚8年半

郵寄大麻包裹販毒罪成 高天賜兩子各囚8年半

郵寄大麻包裹販毒罪成 高天賜兩子各囚8年半

2017年10月18日 11:54 最後更新:11:55

立法會議員高天賜兩子從外國郵寄大麻包裹,運至澳門販毒案昨於初級法院宣判,合議庭裁定高氏兄弟一項販毒罪成,各判囚八年半,下線拆家同樣販毒罪成,判入獄七年三個月。高氏兄弟的代表律師聞判後隨即表示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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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高德生(外號Alex),32歲,市場推廣經理;次被告高志明,28歲, 持加拿大護照,地產中介人。第三被告黃兆宗,32歲, 旅遊巴司機。三人被控先後6次由外地寄毒品來澳出售。

早前案情透露,三名被吿去年達成合作協議,從外國郵寄大麻包裹來澳販賣。當中高志明負責在外國「寄貨」,高德生在澳接收後與黃共同販賣。去年12月15日,司警根據線報開始監視三人,高志明寄出的包裹被香港海關截獲。 同月21日,高氏兄弟在速遞公司「取貨」後被司警拘捕。經兩次化驗後,包裹內大麻淨重分別為32.1點克和865.5克 。

《澳門力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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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主席周艷平宣讀判詞時指出,綜合證人證言和三人的通訊記錄,控訴書大部分事實得以證實,認為高氏兄弟合謀聯同第三被吿犯案。去年12月,即第六次由高志明在加拿大寄毒品予高德生,再分拆給黃兆宗出售的部分證據充分。前五次寄出涉毒郵包的犯罪證據則不足,不能證明當中內藏大麻。

高氏兄弟的代表律師曾在結案陳詞中指港澳是不同法區,質疑香港海關拆封時已破壞取證的完整性。周官宣判時指出,香港海關有權按照國際郵政規定監察包裹內的物品,並抽取部分樣本檢視當中是否有問題。合議庭認為,香港海關的做法沒有違反本澳的《刑事訴訟法》,故涉案「郵包」可採納為犯罪證據。

高天賜 (資料圖片)

高天賜 (資料圖片)

高氏兄弟的母親昨日出席初級法院的宣判,情緒沒太大波動。而高天賜則由九月初案件開審至今一直沒有現身法院。

警方在元朗破獲一個製毒工場和儲存倉,檢獲774萬元毒品,拘捕2男1女,其中一人報稱是歌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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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督察周嘉潤表示,警方近日留意到有販毒集團招募年輕人做「死士」,利用的士、貨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作掩飾派運毒品。警方經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分析可疑車輛的車牌和型號,鎖定販毒集團主腦和骨幹成員身分。

警方昨天(1月3日)突擊搜查元朗一個村屋單位,以「製造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2名本地男子及1名內地女子。現場檢獲超過10公斤毒品,包括7.9公斤可卡因、1.2公斤冰毒、741克霹靂可卡因、598克氯胺酮及259粒依托咪酯煙彈,市值約港幣774萬;另外搜出大批製毒工具,包括電磁爐、煲、溫度計、大量透明膠袋。警方指這個製毒中心和毒品儲存倉運作了大約一個月。

3名被捕男女年齡介乎21至35歲,分別報稱學生、歌手、無業。3人在案中的角色包括製毒、包裝和運送毒品給本地毒品拆家。警方相信案中有人因為欠債,鋌而走險,接受販毒集團以幾萬元至十幾萬元的酬勞而犯案。3人正被扣留調查,已被暫控各一項「製造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1月5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督察周嘉潤向傳媒簡報案情。香港警察FB直播截圖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督察周嘉潤向傳媒簡報案情。香港警察FB直播截圖

警方提醒市民,製毒過程中通常會釋放刺鼻氣味,如發現任何處所傳出電油或酸性氣味,應提高警覺,如有懷疑,應向警方報案。

警方強調,販毒及製毒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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