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東家族「昭遠墳場」風波未了,當局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決定採取甚麼行動。

「昭遠墳場」被揭發不屬何東家族私人擁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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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年前由港英政府租地38萬方呎給何東家族在港島西摩星嶺設立的「昭遠墳場」,租契規定給本港歐亞混血兒社群入土為安之用,《頭條日報》早前揭發何東家族涉長期佔用該地,疑變成「私家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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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遠墳場」被揭發不屬何東家族私人擁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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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東爵士(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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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決定對昭遠墳場採取甚麼行動。

當局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決定對昭遠墳場採取甚麼行動。

謝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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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東爵士(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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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報取得昭遠墳場租契等文件,列明英國政府1897年應何東爵士等人要求,以象徵式年租一元,租出摩星嶺38.7萬平方呎土地,供在港歐亞混血兒社區殮葬之用,為期999年。該報一月中揭發何東家族涉私人佔用該墳場121年之久,引起政府關注。記者跟進發現,該墳場內並非全部供歐亞混血兒安葬,至少有十多名華人入土為安,疑違反了租契。

當局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決定對昭遠墳場採取甚麼行動。

當局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決定對昭遠墳場採取甚麼行動。

據悉,負責管理墳場的食環署,曾派員入墳場巡查,了解下葬人士情況。消息稱,墳場租契沒有清晰列明「歐亞混血兒社群人士」的定義,究竟是否單指歐洲白人與亞洲人通婚的後裔?而「社群人士」的詮釋亦值得商榷,由於內容頗含糊,據悉政府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以決定採取甚麼行動。

謝天賜

謝天賜

地政總署回覆該報查詢,昭遠墳場原由已故何東爵士及何福兄弟作為香港歐亞裔社區人士的受託人,根據1915年12月30日簽訂的租契,由他們持有,期限999年,由1897年3月1日起生效,須用作香港歐亞裔社區人士的墳場。

署方續指,墳場地段其後憑藉一份轉讓契約歸予「昭遠墳場」,並在《公司條例》登記,負責管理及營運墳場。署方指,若證實昭遠墳場違反土地契約條款,分區地政處會作出跟進及考慮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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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昭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的董事兼秘書謝天賜,就有關報道回覆該報詢查:「對不起,沒有回應,這屬私人事情。」記者再追問昭遠墳場應屬全港所有歐亞混血兒死後的墓穴,不應是私人事情,謝天賜着記者轉以書面形式提問墳場管理辦事處,事隔一個半月,對方只回覆說:「我們要時間傾,未有得答。」記者昨天找到謝天賜,他再三表明:「我唔可以答你。」至昨晚截稿前仍未有回應。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一百多年前有關「慈善用途」的定義非常狹窄,一幅三十八萬方呎的官地,以一元出租給某種混血兒社群使用,已不符合今天土地有效分配的原則。他指,若有人刻意不遵從官地租契,或嚴重違反信託條款,政府應向法庭申請收回土地,「還地於民」,政府亦可以「公眾利益」為由,要求改變土地用途,給更多種族人士安葬,以達土地資源有效使用原則,或委任獨立人士參與墳場管理委員會,以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