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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女輔警涉摑跑步女童判無罪 官勸作為成年人要忍讓

休班女輔警涉摑跑步女童判無罪 官勸作為成年人要忍讓

休班女輔警涉摑跑步女童判無罪 官勸作為成年人要忍讓

2018年10月19日 17:37 最後更新:17:48

身為輔警......

任空姐休班輔警本年初偕男友在葵涌運動場練跑,期間涉不滿12歲女童穿過二人,疑掌摑及抓傷女童,使其身體受傷,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進行裁決,暫委裁判官伍凱麟裁定罪名不成立,更提醒被告作為成年人要「讓一讓、就一就」。

盧婉茵。

盧婉茵。

暫委裁判官伍凱麟認為39歲被告盧婉茵沒有案底,品格良好,犯罪傾向低,故相信她的供詞。 另外就控方證人的供詞,裁判官認為可信,特別是3位女同學,他認為3人口供雖然有差別,但相信他們,認為3人已盡力而為, 沒有說謊、夾口供或陷害被告人。 案發時間4秒實在太短, 未必能說出經過細緻,而且跑步時有快有慢, 案發位置亦為閉路電視的死位,法庭需考慮有沒有固有不可能性。 因此,法庭因為4秒時間作出推和掌摑兩個行為有不可能性和合理疑點,因此宣佈被告無罪。

裁判官指涉案運動場為公眾地方,所有人也可以使用, 被告作為成年人應該「讓一讓、就一就」, 卻選擇責罵女同學,更表示要向教育署投訴,其實大家應該互相遷就一下。

尖沙咀百利商業中心一男一女疑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互相襲擊,雙雙受傷被捕。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下午2時許接報,指漆咸道南87號百利商業中心一單位內有人呼叫。警員到場調查發現一名31歲姓莊男子與一名30歲姓盧女子,懷疑因感情問題爭執,男子涉嫌以言語恐嚇女子,並用一把長約35厘米的刀指嚇她,其後再以手腳及鎚襲擊她;女子亦涉嫌以手襲擊及咬傷男子。

兩人清醒送院治理,男子手痛和頭部受傷,女子胸口痛、手痛和牙齒受傷。

兩人被警方拘捕,正被扣留調查。男子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未能出示身份證,女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尖沙咀百利商業中心。網上資料圖片

尖沙咀百利商業中心。網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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