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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販毒集團利用15歲女學生 偷運毒品來澳

港販毒集團利用15歲女學生 偷運毒品來澳

港販毒集團利用15歲女學生 偷運毒品來澳

2018年11月27日 13:29 最後更新:13:36

利用未成年學生販毒實在可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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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截獲 1名 15歲香港女學生,她涉嫌協助販毒集團偷運毒品來澳。司警接獲情報,有香港販毒集團利用未成年人偷運毒品來澳。昨晚 (26日) 發現目標女學生經外港碼頭入境,並前往碼頭附近疑似交收毒品,司警隨即採取行動,截停這名女學生及在場的另一名23歲香港男子。

當場在女學生手持的透明膠袋內搜出100小包共重36克的可卡因,黑市價總值約12萬元。有人承認以2,000元報酬偷運毒品來澳。司警發現她有多次本澳出入境記錄,仍調查她有否涉及其他販毒案。案中被捕的23歲香港男子將被控販毒,司警並懷疑他同7月的另一宗販毒案有關。

警方聯同海關在機場截查一名從蘇黎世回港的本地51歲男子,在其行李箱內檢獲9包共重約18公斤懷疑氯胺酮(俗稱K仔),總市值約898萬元。該名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

西九龍總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23日聯同海關人員在機場入境大堂進行打擊毒品行動。行動中,截查及拘捕該名51歲本地男子。

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資料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是嚴重罪行。販毒集團會透過不同途徑,招攬及利誘其他人參與販毒行為,將毒品從海外地區運入香港,而不法分子會以不同手法將毒品隱藏,試圖逃避警方的執法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國際機場。圖中人士與本案無關。資料圖片

香港國際機場。圖中人士與本案無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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