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理由成立,案件發回初級法院重審。
鄭明軒 (新澳門學社fb圖片)
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鄭明軒針對初級法院判處他非法集會及示威罪成,提出的上訴理由成立,案件發回初級法院重審。案中針對議員蘇嘉豪的判決部分已轉為確定。
案發於2016年5月,時任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與蘇嘉豪涉嫌遊行後在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沒按警方指示離開,2人原被控加觸犯加重違令罪,初級法院於2018年5月,改判2人非法集會及示威罪成,判處120天罰金。
上訴理由成立,案件發回初級法院重審。
鄭明軒 (新澳門學社fb圖片)
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鄭明軒針對初級法院判處他非法集會及示威罪成,提出的上訴理由成立,案件發回初級法院重審。案中針對議員蘇嘉豪的判決部分已轉為確定。
案發於2016年5月,時任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與蘇嘉豪涉嫌遊行後在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沒按警方指示離開,2人原被控加觸犯加重違令罪,初級法院於2018年5月,改判2人非法集會及示威罪成,判處120天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