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15歲少年曾明斯於前年被毆打致死後沉屍大海,3名疑兇石嘉坤、黎俊文、梅振宇於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案件續審。次被告在錄影會面時,指第三被告稱把死者扔落海時,「佢(死者)對眼望著我,慢慢沉落去」,又指「每個都唔可以爆呢壇野出去,邊個爆,死邊個。」

次被告黎俊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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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播放次被告黎俊文的錄影會面,他稱在2011年於蘭桂坊認識歐陽真儀(當日投訴被「唱衰」而要求教訓死者的少女),在前年8月6日,歐陽向他投訴,要求教訓 死者。在8月8日凌晨,他及歐陽撞見其餘被告和其他人,買了啤酒等,其後由首被告及歐陽致電死者。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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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他問死者是否指歐陽與其他男人做愛,死者承認後, 他便與綽號「浩南」的第三被告一齊毆打死者,其後有其他人加入,包括打頭、「挫肚」等,死者曾呼「痛」及「以後唔敢」,但有人著死者飲酒,又再打死者,直 至死者暈倒過去。
      
後來他看見第三被告及其他人帶著死者往橋底,不久後卻只有他們數個回來,不見死者,第三被告表示已把死者扔落海,「佢(死者)對眼望著我,慢慢沉落去」,又指「每個都唔可以爆呢壇野出去,邊個爆,死邊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