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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律師認藏毒 控方提修訂控罪

29歲律師認藏毒 控方提修訂控罪

29歲律師認藏毒 控方提修訂控罪

2019年07月04日 14:22 最後更新:14:27

押9月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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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男律師於本年‪2月‬在‪荃灣新麗苑‬附近因藏毒被捕,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和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罪。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官報告。

被告。資料圖片

被告。資料圖片

29歲被告鄭啓雋,報稱律師,原被項3項罪名,包括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和一項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毒器具罪。控方今於庭上提出修訂控罪,撤銷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毒器具罪,將該控罪納入管有危險藥物罪。

控罪指,鄭於2019年2月28日,在荃灣新麗苑外,管有3.11克的「冰毒」、3片「昔多芬」,以及一個含有「冰毒」的玻璃管帶有燈泡形開口的結晶體。

警方於星期二(12月30日)在元朗展開反毒品行動,並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1男1女,分別為31及28歲,檢獲約107公斤的懷疑可卡因及約150克的懷疑霹靂可卡因,市值超過8000萬元。

警方拘2人,涉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拘2人,涉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毒品調查科督察吳嘉煒表示,12月30日下午,警方探員突擊搜查元朗一個村屋,找到一男一女疑犯,搜出10磗懷疑可卡因以及約15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 警方再押解兩名疑犯到附近一個鐵皮屋搜查,再搜出約97公斤懷疑可卡因,警方最終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拘捕該一男一女。

警方表示,被捕男女是本地人,分別31以及28歲,報稱無業,為情侶關係,現正被警方扣查,稍後時間將會被暫控有關販毒罪名,並於星期五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毒品調查科督察吳嘉煒

警方毒品調查科督察吳嘉煒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有人受到販毒集團金錢利誘,被招攬成為倉管,以及派送毒品角色。警方留意到販毒集團今次刻意將毒品收藏於偏遠地區,並利用村屋及鐵皮屋,較複雜的地形結構,企圖掩人耳目增加調查難度。

警方拘2人,涉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拘2人,涉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拘2人,涉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拘2人,涉販運危險藥物。

警方強調,對於任何形式販毒都予以零容忍態度。警隊毒品調查科會繼續以情報主導的方式,打擊一切販毒行為,力求從源頭堵截毒品,將毒販一網打盡。警方亦再次提醒廣大市民,販毒是一項極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及 罰款五百萬元,警方呼籲 市民 切勿 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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