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港鐵車廂縱火案,疑犯張錦輝自焚受傷,3個月後不治。死因庭繼續研訊。威爾斯醫院精神科醫生作供指,根據病歷記錄疑犯確診患有妄想症,有暴力傾向,曾用手捏兒子頸部。另外,疑犯在案發當日未有到醫院覆診打針。
疑犯於2007年確診患有精神病,精神科醫生黃文豐作供時表示,疑犯有被害妄想、情緒較波動,更曾出現暴力行為。黃文豐表示,疑犯認為政府及醫院員工會針對自己及家人,但亦不排除他出現新的妄想對象,街上若有人望他,亦會將路人視作妄想對象。
一直跟進張錦輝個案的社工黃佩菁作供時說,自2013年1月起跟進有關個案,曾轉為「普通」個案,疑犯曾接受戒賭服務,但最終不成功,他因賭博欠款,每月須償還3千至4千元,精神緊張,但不覺他因而精神再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