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在近月反修例示威中受傷或被捕的市民,質疑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濫權,計劃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他們發起眾籌1000萬元,支援民事訴訟開支。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除了可以循民事索償,亦可以申請私人刑事檢控,但兩者均要證明警員的身分;若市民不知道有關警員編號,會令舉證有困難,提出私人檢控不容易,舉證標準門欖高,需要毫無合理疑點。

陸偉雄說,原告人可以要求警務處提供相關資料,包括有關警員當時有否當值,或者當值警員的身分,若有足夠理據,亦可以要求法庭迫使警方披露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