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教育中心的中介人,於2011年招收假學生,報讀旗下工商管理文憑課程,騙取學生貸款共18.75萬元。其中一名中介人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3項串謀詐騙罪成,判即時入獄10個月,另需全數金額賠償給學生資助處。
裁判官的判詞指,涉案所謂「課程」價昂貴,為期只3個月的課程竟收費6.25萬元,而被告則收取達學費七成的佣金,實在「匪夷所思」。
被告傳志文(53歲),報稱無業。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嚴重腎病,需每日在家洗腎,並願意賠償全數金額給學資處,望法庭考慮判緩刑。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毫無悔意」,最終判他即時入獄並拒絕上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