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太陽花學運中,一炮而紅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她控告台灣《壹週刊》設局偷拍案昨天開審,台北地檢署傳喚壹週刊社長裴偉、涉案的女記者與香港籍男攝影師出庭。據了解,劉喬安上庭就案件對質時,情緒激動當庭淚崩,無法接受訊問。
提告的劉喬安,去年底被《壹週刊》報導從事援交,並被偷拍。開庭時,未被通知到庭的劉喬安突然現身,她綁馬尾、穿牛仔褲、背名牌手袋神態輕鬆出庭。但審訊中輪到姓鄺的香港男攝影師作供時,劉喬安一聽到鄺男聲音當場淚崩,連偵查庭外都聽見啜泣聲。檢方原想訊問劉女意見,但劉女情緒起伏太大,她因而向檢察官說「我今天無法答辯。」
案件開審前《壹週刊》登出多篇事發前、事發當天和事發後與劉喬安互動的過程。據報,該刊記者當時喬裝成援交經紀人和劉喬安交涉,多則用社交通訊軟件LINE的對話截圖也被曝光,內容中可看到,劉喬安主動詢問:「客人年紀?有什麼要注意的?我能放音樂主動幫他嗎?」還問客人國籍、以及是否有癖好、當天穿衣服的風格等,自己也說因為是第一次合作,所以比較「囉嗦」。
而當天的設局偷拍結束後,劉喬安也被拍到離開飯店時的樣子,《壹週刊》表示,並沒有任何照片顯示劉喬安是崩潰大哭的離開,反而看起來很從容自在,且她離開後坐上計程車來到松山區另一棟大樓,也和她說事發後去接送女兒的情節不符。劉喬安之後不滿被當成酒店妹,傳LINE給回覆,說自己還特地去花錢洗頭,卻只得到車馬費2000元,「我希望你可以這周補我一個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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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去年十二月爆料劉喬安是高檔援交妹,服務一次要價十萬台幣,並拍到劉女穿黑色薄紗、紅色迷你裙及黑色高跟鞋到飯店赴約,還在飯店內換褲子,與鄺男談價碼,之後影片流出,引爆話題;劉女認為報導不實,提告妨害秘密與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