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檢察網發佈了《鄧潔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貪污案》的起訴書,首度披露了這起在廣東省官場牽連甚廣的腐敗案件的諸多細節。
鄧潔落馬時,還不到50歲的她,已經提前退休一年有餘。退休之前,鄧潔曾長期擔任廣東省中山市委原副秘書長。自從2018年4月,有關部門對鄧潔立案調查以來,已經過去了近兩年時間,而從2019年2月,檢方依法對鄧潔提起公訴算起,也已經過去了一年多。今天,中國檢察網披露的起訴書,充分說明了該案案情之複雜,牽連之廣泛。
此前,鄧潔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時,有關部門在通報中指出:「鄧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多次收受他人紅包禮金。」而今,起訴書的曝光讓我們得以窺見:鄧潔究竟是靠著怎樣的手段,才實現了其大肆斂財的腐敗惡行。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稱:鄧潔一案的涉案金額超過人民幣700萬元。其中,一名與其關係密切的黃姓官員,曾多次「發揮作用」。與此同時,另外一名魏姓官員,以及鄧潔的丈夫梁志軍,也與其腐敗罪行有不少牽連。通過這些事實,我們可以看出,鄧潔的腐敗行為並不是孤立的「點」,而是盤根錯節的「腐敗鏈條」的一環。
在起訴書中,被提及最多的,就是這名黃姓官員。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2007年,中山官員黃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某企業處理一宗經濟糾紛。2012年5月,與黃某某關係密切的鄧潔受委託收受該公司經營者歐某某以答謝費名義賄送的人民幣100萬元。2008年,鄧潔利用與其關係密切的黃某某的職權,為徐某某職務晉陞提供幫助,並收受對方賄賂款1萬元。
2011年,鄧潔接受吳某某請託,就吳某某職務晉陞問題請求黃某某幫忙,期間兩次收受吳某某賄賂款共計港幣12萬元。2012年期間,鄧潔利用黃某某的職權,幫助其妹夫劉某某在刑事案件中獲得取保候審處理,之後收受劉某某賄送的現金30萬元和三套商住公寓(時價共計57.18萬元)。
不過,雖然黃某某與鄧潔「合作」腐敗的次數不少,但鄧潔的大多數非法收入,還是與其丈夫梁志軍合謀得來的。這兩個人結成「腐敗夫妻店」,以此謀取了巨額的非法收入。
2017年,鄧潔利用官員魏某某的職權,為這家公司介紹工程項目,在該公司最終未能承接湛江相關工程的情況下,她仍以勞務費名義收取許某某賄賂款100萬元。之後,鄧潔又利用其丈夫梁志軍(時任中山市南區黨工委書記)的職權,幫助該公司承接了中山市南區的相關工程項目,因工程項目進度原因鄧潔尚未收取相關費用。根據雙方約定,鄧潔將從該工程項目中計提收取許某某賄賂款人民幣400萬元。
說起鄧潔的丈夫梁志軍,他與鄧潔幾乎是「前後腳」落馬,這也說明,兩個人的問題是彼此交織、密切勾連的。2018年4月,當地有關部門通報:中山市南區黨工委書記梁志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梁志軍在擔任板芙鎮黨委書記、南區黨工委書記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執行上級決定,不如實申報個人房產;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轉功能、城鎮建設規劃、政府項目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多次收受企業及個人的巨額賄賂,涉嫌受賄犯罪。2019年2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梁志軍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像鄧潔、梁志軍這樣的「腐敗夫妻店」並非孤例,此前,也曾有過多起類似案例。2014年6月20日,日照市嵐山區財政局科級幹部劉淑娟因涉嫌犯受賄罪被逮捕。2016年10月28日,法院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天之後,劉淑娟的丈夫,山東省日照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萬同旋即因受賄、濫用職權獲刑18年。在這場「夫妻腐敗」的大戲中,多處可見萬同的身影。其中最大的一筆兩人共謀向地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三次向某公司董事長郭某某索要的人民幣共計2359.474277萬元。
2018年,天津市也先後通報了兩起「夫妻雙雙被查」的案例。當年8月10日,天津市紀委監委網站援引寶坻區紀委監委消息稱:中共寶坻區委委員、寶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副書記、主任王連仲及其妻子馬春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1月13日,天津市紀委監委網站援引寶坻區紀委監委消息稱:寶坻區市容和園林委員會綠化養管所職工賈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妻子陳學蕊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監察調查。
這種「腐敗夫妻店」的本質,其實就是「家族式腐敗」。除此之外,這種家族式腐敗,還有可能體現為「腐敗親兄弟」「腐敗父子兵」等形式。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家庭利益關係中,一人腐敗,便很有可能演變成「夫唱婦隨」乃至「全家上陣」。對此,有關部門還需在嚴肅查處的同時,督促幹部營造更好的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