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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疑犯上訴得直 藏毒案發還審第5次

社會事

販毒疑犯上訴得直 藏毒案發還審第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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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疑犯上訴得直 藏毒案發還審第5次

2015年04月27日 16:06 最後更新:16:06

內地婦卞真菊(44歲)涉於2011年1月以空心兒童書,由馬來西亞偷運3.45公斤、總值360萬元的海洛英來港,被控販毒罪,其案件曾兩次解散陪審團及因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而上訴得直發還重審,至去年4月第4次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她再不服上訴,法官上月裁定她上訴成功及可取得堂費,案件將發還進行第5次審訊。

法官今頒下判詞解釋原因,指原審法官就被告有否說謊一事引導陪審團是錯誤及不恰當的,令到定罪不穩妥,因此下令撤銷定罪。惟本案控罪嚴重,因此需要重審。

案件首次審訊時,因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而解散,第二次審訊則有陪審員違規查看網上資料而再度解散。上訴人於2012年面對第三次審訊時被定罪,判監24年,翌年她提出上訴,因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犯錯,獲判上訴得直,案件於去年發還重審時,她再被定罪判監27年。

江蘇淮安近日審理一宗詐騙案,一名馮姓男子花人民幣36萬元購入一種新型「毒品替代品」,拆包卻發現只是一大袋味精。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黑市尋貨 白色晶體粉末竟是味精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37歲馮男聽聞獸用麻醉劑「泰勒他明」(Tiletamine)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黑市價高,遂透過管道聯絡兩名男子購買。他同意以人民幣36萬元(約39萬港元)交易,收到貨後卻發現袋內並非麻醉劑,而是常見味精,隨即報警。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兩名賣家被捕並被判刑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近日開庭,指陳某某、朱某某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判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朱某某因前科較多,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買家判定無罪 只因「持有的是味精」

法院指出,馮男雖有販毒意圖,但他收到的並非受管制麻醉劑,而是食品用味精,亦無進行二次販售,因此不構成犯罪。案件判決公布後於內地網上引起熱議,網民戲稱「味精救了他,不然真要坐牢了」。也有網友笑其天真,「好奇葩,黑吃黑還報警,笑死」,或認為壞人被騙活該,「騙子騙壞人,正義從天降(味精)」。有人戲謔「36萬買調味品,值了,下次煮菜用」。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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