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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展開傳召逾60證人 警製停車場模型還原現場

政事

周梓樂死因研訊展開傳召逾60證人 警製停車場模型還原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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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展開傳召逾60證人 警製停車場模型還原現場

2020年11月16日 11:07 最後更新:11:45

陪審團已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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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生周梓樂去年11月,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墮樓,留院5天後不治,終年22歲。周梓樂墮樓及受傷的原因一直成謎,引起外界揣測,死因庭今就事件展開研訊,預計需時5星期,將傳召60多名證人,包括現場市民、警員、消防員、法醫、負責診治的醫生,以及骨科和鑑證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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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墮樓及受傷的原因一直成謎。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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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的停車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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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墮樓及受傷的原因一直成謎。資料圖片

周梓樂墮樓及受傷的原因一直成謎。資料圖片

案件於上午9時30分準時開庭,並開始抽選陪審員,其中一名被選中的女子稱她有朋友是消防員,故認為其立場不能中立,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因而豁免她擔任是次案件陪審團,最終花約10分鐘選出兩男三女的陪審團並完成宣誓。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醒陪審團,研訊期間切勿自行到事發現場調查,或從傳媒報道、社交網站查看與案件有關的訊息,只須專注庭上的證供,並保持開放態度,不應有先見之明。

事發的停車場。(資料圖片)

事發的停車場。(資料圖片)

警隊「模型精英小組」為這次研訊,製作一個1:40的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模型,還原肇事現場,以便死因庭更易理解事發經過。

死因研訊主任大律師葉志康讀出證人供詞,停車場管理公司威信的分區經理黃偉倫(譯音)在事發後數天為警方提供了涉案尚德停車場的閉路電視片段,包括地下、一樓、二樓、三樓,涉及片段由2019年11月3日晚上6時至2019年11月4日凌晨2時45分,35個閉路電視鏡頭其中一個鏡頭損壞而不能攝錄,另外亦把2019年11月2日凌晨0時12分至1時12分的片段以光碟燒錄形式呈交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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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的另一份口供則提及,去年11月3日他得知將軍澳有群眾聚集及堵路,及後更有警察到場驅散和施放催淚彈,為安全起見,他遂指示同事留在更亭工作,毋須外出,直至翌日凌晨4時才吩咐同事回復正常工作程序。黃凌晨從新聞得知有人在停車場墮樓,故當日回到辦公室後,便將相關閉路電視片段保留下來,同日早上有警員到來查看閉路電視。另外,領展亦有派員擷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但未有交代原因。後來黃得知,領展將相關片段上載到社交網站,供公眾查看。

祥興電子電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師馮玉彤的證人供詞提到,馮按指示向警方提供富康花園連接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天橋的閉路電視片段,時間是2019年11月3日晚上11時至2019年11月4日凌晨2時。馮另燒錄富康花園1至10座、富康商場、消防通道在2019年11月3日晚上11時至2019年11月4日凌晨4時的閉路電視片段。

現駐守科技罪案情報科的警員4322則在證人供詞提到,他在去年11月3日晚上7時至11月4日早上7時執行特別更任務,負責在警察總部電腦房錄取網上實時廣播。期間錄取了4段分別由有線電視及香港台電台拍攝的片段,時間為去年的11月4日凌晨時分,並應案件主管要求儲存在光碟中,以作研訊之用。

2012 年十一國慶,124名港燈員工及親友登上「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維港煙花,途中在南丫島榕樹灣碼頭對開海面,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沉沒,船尾於 118 秒內直插海床,造成 39 人死亡。時隔逾12年,死因研訊星期二(5月6日)在西九法院展開,料審期需時60天,不設陪審團,將有92名證人出庭作供。

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日庭上讀出多名證人供詞,包括「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指,案發當晚「海泰號」閃著綠光高速撞上「南丫四號」,發出巨響不足數分鐘後,「南丫四號」便極速下沉。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開庭時指,研訊旨在調查事實,不判定刑事或民事責任,因公衆利益開展死因調查,以尋找新證據,調查範圍重點關注上訴庭指明的6項議題,希望為遭受損失的人釐清真相,明瞭結論。

律政司表示,將有92名證人出庭作供,另會讀出166名證人供詞,警方亦製作「南丫四號」的模型,於法庭内展示,以協助研訊。

7名遇難者包括梁家杰、趙少琼、徐志偉、徐凱盈、區曉霖、李詠梅及黃麗珍的家屬參與研訊,其中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梁家杰的姊夫坐在家屬席應訊。

港燈職員黎浩然:一艘船駛向「南丫四號」 船長急速扭軚

海難倖存者、死者趙少琼胞弟趙炳出席研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難倖存者、死者趙少琼胞弟趙炳出席研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死因研訊主任讀出多名證人供詞,包括港燈職員黎浩然的書面供辭。黎稱,當日負責統籌國慶活動,由尖沙咀碼頭、中環碼頭及鴨脷洲碼頭接載乘客,「南丫四號」駛向南丫發電廠,到晚上安排港燈員工和家屬晚上在「南丫四號」及「南丫二號」觀賞煙花。

當晚黎獲船員告知有124名乘客,但他沒認真點算登船人數,因而未能準確提供上船的乘客數目。

晚上8時許,乘客用膳後返回船上,「南丫四號」駛向維多利亞港觀賞國慶煙花匯演,約起航5至6分鐘後,他見一艘船駛近,船長急速向右扭軚,因加速令引擎發出極大噪音,「南丫四號」船尾遭撞擊後傾斜,黎此時見乘客急分發救生圈,他也把救生圈拋向船艙,未幾「南丫四號」船尾下沉,黎跌落海面漂浮,見其他船隻拋出救生衣,他隨後獲救。

港燈員工張國雄:不見任何救生衣 妻女生還 兒子罹難

港燈員工張國雄當時向警方作供指,自己帶同妻子及一對子女參加公司活動,乘上「南丫四號」。張提到,他事發前曾與兒子在上層船尾點算救生圈數目,當時共有 64 個,但不見救生衣。撞船發生後,船身開始傾斜並下沉,當時船上找不到任何救生衣。

其後,船身入水,他與家人失散,很艱難地游上水面,被救送往律敦治醫院,後重遇妻子,並獲知女兒被救送往其他醫院,惟11歲兒子張頌軒失蹤。翌日中午接獲來電,著他到殮房認屍。

船長周志偉曾在錄影會面拒回答警方提問

死因研訊主任、高級檢控官李希哲。巴士的報記者攝

死因研訊主任、高級檢控官李希哲。巴士的報記者攝

庭上亦讀出時任「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的證人供詞。周於2012年10月2日、即事發翌日,在瑪麗醫院遭警員以「海上危害他人的安全」罪拘捕,被捕時其右手受傷。2012年10月16日,周在律師陪同下接受警方錄影會面。

周提及自1982年加入港燈,1993年起任職船長。事發當日,周負責駕駛「南丫四號」接載港燈員工及親人參觀南丫發電廠及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匯演。當日作爲船長是最高指揮,而兩名船員是由周指派工作,但周拒絕回答具體工作。

警方對當日具體情況進行提問,包括事發海面情況、機器運作情況、航運操作、駕駛室人員情況、碰撞位置、航向、是否通知海事處、巡航速度、雷達評估、是否有安全指引、緊急操作、是否指示乘客穿著救生衣、通知船員準備氣船、是否通知公司等,周均拒絕回答。

警方2012年10月2日在瑪麗醫院與周的會面記錄中,周描述當日情況,指晚上8時許,船隻開啓後約2至3分鐘,周看見港九小輪「海泰號」從正前方500至600米位置向「南丫四號」高速駛來,周向對方發出一次短轟鳴,意為兩船分別靠右行駛,周將軚盤向右扭35度盡量嘗試避開,惟當時「海泰號」船速20至25海哩,右方閃綠燈,周見「海泰號」左側撞上「南丫四號」的左後方,隨即發出巨響,船身劇烈晃動,周即致電999報案,但「南丫四號」已極速下沉。

資料顯示,海難發生後,涉案「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裁定39項誤殺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8年;周志偉則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9個月。

港燈員工:海水湧入被困船艙 痛失子女

庭上又讀出兩名男女童遇難者郭亮瑩 、郭文曦的母親黃以宜的書面供詞。黃稱,自己為港燈職員,當晚上船時因上層已滿座,她與丈夫和一對兒女坐在下層。船行駛約5分鐘後,她感到船隻突然加速,約10秒後聽到巨響,她失去平衡倒地,其丈夫立即報警。

她指,當時看到上層有物件倒塌,海水湧入船艙,情況混亂,當時一家四口皆沒穿救生衣,他們試圖沿船艙通道逃生,但因上層有物件倒下,他們被困在船内。黃指,當時船隻垂直沉落大海,海水淹沒其身體,黃視線完全受阻,跟家人失散,黃逃向「南丫四號」的門口方向,舉起雙手向上揮動求救,終獲救與丈夫團聚,惟未能找到一對子女。後夫妻二人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療,黃的左手肘及額頭均受傷,其後獲告知一對子女已遇難。黃指,案發時得悉救生衣在船椅下。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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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傑、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瓊、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年齡介乎 3 歲至 11 歲的兒童。

高級檢控官李希哲、檢控官馮勇遇為死因研訊主任;7名遇難者家屬由大律師譚俊傑、李峰琦代表;海事處由羅蔚山大律師代表;財利船廠由張天任資深大律師、潘淳鈞大律師代表;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由陳守正大律師代表;「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由許洁瑜大律師代表。星期三(5月7日)續研訊。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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