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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若介入事件未能為物業蓋印花考慮減免逾期罰款

稅務局:若介入事件未能為物業蓋印花考慮減免逾期罰款

稅務局:若介入事件未能為物業蓋印花考慮減免逾期罰款

2021年01月12日 16:40 最後更新:17:11

香港律師會上月24日介入接管黃馮律師行,稅務局印花稅署表示,若納稅人因有關介入事件而未能在限期前為其物業交易文書加蓋印花,印花稅署會考慮減免相關的逾期罰款,納稅人可自行或經其新聘任的律師向印花稅署提出申請。

印花稅署說,如果納稅人因律師行的戶口被凍結,而未能於短期內籌備資金支付印花稅,亦可向印花稅署申請分期繳付。若物業交易最終未能完成,而原因並非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則有關買賣協議無須繳付印花稅,納稅人可於該協議所協定的交易完成日期後兩年內,申請退還已繳付的印花稅。

印花稅署已將有關安排通知香港律師會,並積極接觸由律師會委任的介入中介人及受影響的納稅人,協助處理相關的印花稅事宜。

黃馮律師行早前因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被香港律師會行使法定權力接管,一批透過該律師行進行物業買賣的市民,因而受影響被凍結資產,部分人未能完成物業買賣。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常任秘書長、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蔡傑銘表示,連接河套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香港園區及深圳園區的西面跨河連接橋,將會是首條連接兩個園區的行人通道,至於會採取那一種通關模式,目前未有定案,不過兩個園區的公司都已知悉,人員自由流通是國家要求,他會要求香港園區的公司要制定「白名單」,以及人臉識別,分辨可以自由流通的科研人員,但強調會有一定規限,不會可以自由流動到所有地方。

在樣本流方面,蔡傑銘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表示,國家對用於科研用途的生物樣本有嚴格規管,因此兩個園區的樣本流動亦需要有相應法律,深圳園區已在籌備細節,本港稍後亦會為北都制定專屬法例,完善這方面的規管。他強調一些較敏感的樣本,日後可能要在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的監控下進行,以確保不會流出園區外。

蔡傑銘說,政府已預留資金設立樣本儲存冷凍庫等硬件,在技術上配合相關要求,若有足夠技術及硬件,不排除日後一些較敏感的科研,會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自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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