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早前宣布放寬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身分的港人入籍,BNO合資格申請人可申請BNO特別簽證入境英國,並可居留、工作及讀書,滿5年可申請永居權,第6年可申請入籍。英國此舉不但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更引發嚴重的「雙重國籍」問題。因為在1984年,英方承諾香港回歸中國後,BNO本身只是旅遊的證件,不賦予居留權。然而,現在英方突然改變了BNO的性質,由旅遊證件變成入籍英國的憑據,現在英國讓BNO港人可自1月31日起與家人申請特別簽證赴英國居留。根據這個俗稱「5+1」方案,持BNO港人及受養人可申請特別簽證留英5年後,申請居留權,再居住1年便可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極具政治性的英國所謂BNO「5+1」移民計劃,本身就是針對香港國安法而來,目的是要給予港人提供所謂「政治庇護」。這樣可以顯示英國對港人的支援,又可以為英國吸納大量的勞動力和資金,根據英國官方估計,有多達540萬名港人符合資格申領BNO簽證,包括290萬有BNO身分的港人、230萬名親屬。現在顯生出的問題,就是可以把這些香港人變成英國的國民,又未必會全數移民英國,令香港出現了超過數以十萬計的「雙重國籍」。這些人既可以領取香港福利及行使香港的政治權利,卻又效忠的是英國,我們不能置之不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已經納入到基本法附件三成為香港法律,當中明確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以往中央只是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情況,對於香港居民的國籍問題作出了較寬鬆的處理。過去,香港政府對於「雙重國籍」問題往往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這批持雙重國籍人士仍被視作擁有中國國籍身份所看待,更可享受與香港永久居民一樣的各種服務和資源並擁有政治權利等。這樣的「雙重國籍」之前只發生在少數人士身上,但現在將有可能超過幾十萬人隨時加入英籍,基於後《港區國安法》時代的香港,互經港獨及反修例的雙重動盪下,這批持有「雙重國籍」人士的問題,仍然能不作處理嗎?

現在香港發生的種種政治問題,都表明雖然已經回歸二十多年,可是人心一直未能真正的回歸。例如去年反中亂港的政治事件,我們見到香港各階層人士都有參與,包括上有政府公務員,下有未成年的學生,而事件中有參與者破壞公物、堵路、妨礙市民正常生活、傷人、私了等行為,甚至在最高法院與終審法院都被暴徒投汽油彈,外牆被塗污。暴徒為了達到心目中的政治立場,採用種種不法手段,玉石俱焚的「攬炒」行為!

這些人根本就是破壞香港,既然他們決心離開香港,就要付出代價,應取消他們的居港權,未來香港需要愛國愛港人士留港建港!現在特區政府應作出反制,例如對今年起通過BNO入籍英國的港人,宣布將失去香港的福利和政治權利,反制英國別有用心的行動,又可適度處理「雙重國籍」問題,減少社會震盪。

《青評會》成員 – 陳雪儀博士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