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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6款便攜紫外線消毒器若誤用或致不適甚至灼傷

消委會:6款便攜紫外線消毒器若誤用或致不適甚至灼傷

消委會:6款便攜紫外線消毒器若誤用或致不適甚至灼傷

2021年02月17日 10:15 最後更新:13:10
消委會測試8款「便攜紫外線消毒器」,其中6款的光生物安全程度達中至高危害級別。(消委會提供)

消委會測試8款「便攜紫外線消毒器」,其中6款的光生物安全程度達中至高危害級別。(消委會提供)

消委會測試市面8款「便攜紫外線消毒器」,其中6款的光生物安全程度達中至高危害級別,若人體皮膚或眼睛意外接觸產品的紫外線,有機會引致不適反應,甚至灼傷。若長時間或高劑量接觸UVC可造成光性角膜炎,增加患白內障風險,亦可導致皮膚發紅,加速皮膚老化,並增加患皮膚癌的機會。

消委會建議市民使用產品時,與光源保持安全距離,不可凝視光源,避免讓兒童或寵物接觸。

8款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售價由220至1480元,包括4款消毒盒及4款手持式消毒裝置,產品聲稱來源地分別來自內地及韓國。

消委會說,樣本殺菌效能均達97%以上,但抑制病毒感染力的效能表現極為懸殊,由大約15%至99.99%不等。

消委會指出,紫外線殺菌消毒器使用限制多,例如物件表面是否平滑、有否被遮蔽、是否在有效照射範圍等,也會影響殺菌消毒效果,認為便攜紫外線殺菌消毒器只適宜作輔助消毒用途,相反用約75%的酒精或稀釋漂白水抹拭物件表面及罅隙,較全面及穩妥。

政府上星期公布向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發放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表示,由於宏志閣尚未解封,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一份聲明,內容為「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局方強調,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民青局在社交專頁表示,每年15萬元的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5000元,無需實報實銷,亦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局方指,如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補助,在扣除過渡屋租金後,每戶每月可餘數千元補貼生活開支。按現時過渡屋租金水平計算,兩年的租金補助額約等於過渡房屋超過6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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