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篇文章,來自我國名辯符號學的開拓者和奠基人李先焜老師。具有年代感的文字,讀完它,你會會心一笑的。

一、訴諸強力的謬誤

在論證的過程中不是藉助於邏輯的力量,而是藉助於邏輯之外的某種強力,就稱為訴諸強力的謬誤。

如有人說:“你不聽我的,我就揍你。

”在國與國的關係上,也常出現這種情況,執行所謂「強權即公理」的原則,例如,日本軍國主義曾妄圖滅亡中國,1915年向袁世凱提出21條要求, 其實質就是要中國隸屬於日本。袁世凱為了個人稱帝的需要,竟派人與之談判,在談判期間,日本軍國主義以“換防”為名,增兵東三省、山東、天津等地,進行武力威脅。5月7日提出最後通牒,限袁世凱於48小時內答覆。後由於全國人民的堅決反對,才使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要求未能實現。日本軍國主義這種做法,從邏輯上說,就屬於訴諸強力的謬誤。

二、訴諸無知的謬誤

凡是沒有充分的論據而做定論的,就犯了訴諸無知的謬誤。

例如,18世紀英國主觀唯心主義哲學家休謨有這麼一段關於神的存在的論證:我(克林希斯)簡要地解釋一下我是怎樣想到這一點的。看看周圍的世界,考慮一下它的整體和每一小部分,你將發現不過是一架大機器再分成無數的較小的機器,它還可以再分下去,一直到超出人們的感官和能力所能描繪和解釋的程度。

所有這些不同的機器,甚至它們的最微小的部分,都是彼此非常準確地銜接在一起,這使所有曾經思考過它們的人都為之讚嘆不已。這種貫穿整個自然的、適應於達到目的的奇妙的方式,與人們的發明、人們的設計、思想、智慧和智力的產物非常相似,雖然它已大大超過後者。因此,由於它們的結果的相似,我們藉助於所有類比的規則,導致推出其原因也是相似的,自然界的創造者是某種類似於人的心靈的東西,不過這個自然界的創造者具有大得多的能力,這種能力分佈在它的製作的宏偉的成果上。單靠……這樣的論證,我們就能立即證明神的存在,以及它與人們的心靈和智力的類似性。(休謨《自然宗教對話錄》) 顯然,這樣的證明完全是出於對自然的無知的結果。

三、訴諸情感的謬誤

邏輯是講理性的,當然人總是有情感的,但是,如果在論證的過程不是探求邏輯上的真假對錯,而企圖靠煽動聽眾或讀者的情感來獲得支持,這種謬誤就稱為訴諸情感的謬誤。

例如,曾有美國旅店皇后之稱的利昂娜因偷稅罪被起訴。在有數百人旁聽的法庭上,利昂娜裝出一副可憐相,哭哭啼啼地求情說:「沒有人能夠想像我感到多麼羞愧。我覺得我如在噩夢之中。三年前,我失去了獨生兒子傑伊。我求求你們,不要讓我失去我的丈夫哈利。我倆只有工作和相互扶持,除此之外,我們什麼也沒有。」 從邏輯上說,這就屬於訴諸情感的謬誤。

四、訴諸多數的謬誤

真理並不永遠在多數人的手裏。有時以為多數就是有理的,於是在論證中不是求認識的真理性,而求煽動多數來取勝。

例如,從古代一直到文藝復興時期,多數人都以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陽是圍繞地球轉的。一直到16世紀, 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經過長期的觀察和研究,才提出日心說,認為處於宇宙中心的不是地球而是太陽。後來義大利科學家布魯諾到處宣傳哥白尼的學說。羅馬天主教會竟以教義和多數人的信仰為由,將布魯諾處以火刑。這就是訴諸多數的謬誤。

五、訴諸權威的謬誤

在科學討論中,應該尊重權威的意見,因為他們對一門科學做了深入的研究,他們掌握了一般人還沒有掌握到的真理。

但是,某一個領域的權威並非對任一領域都有深入的研究,並非句句話都能代表真理。 如果不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標準,單純地以權威的話作為根據,特別是在科學發展之後,仍死抱住過去權威的話不放,企圖引用過去權威的話來為自己的錯誤觀點辯護,就犯有訴諸權威的錯誤。

例如,當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說以後,一些天主教神甫為了證明日心說的錯誤,就以《聖經》上記載的約書亞的傳說為論據,說約書亞為了來得及結束戰鬥,曾要求上帝留住太陽,而不是留住地球。由此可見,轉動的是太陽,而不是地球。

這充分說明神學家們,無視經驗的證實,只以權威的意見和《聖經》為最高的準則。17世紀義大利的科學家伽利略在一封信里說,有一位學生告訴自己的經院哲學家老師,說他看見了太陽上的黑子,這位老師就對學生說:「走吧,我的孩子,回家去吧!無論在《聖經》或亞里士多德的學說里都沒有談到黑點, 這些黑點只在你的眼睛裏,而不是在太陽上。」 這些都犯有訴諸權威的謬誤。

六、訴諸品格的謬誤

討論時撇開討論的論題與論據,卻去討論對方的品格如何。企圖藉助於對方品格上的某一缺點來說明對方的論題、論據的虛假和論證的錯誤。

在法庭上有時出現這種情況,有的人不是揭露對方違法或犯罪的事實,而是講有關對方過去的人品上的事,而這些事與案情毫無關係,如對方過去曾打過架、偷過東西。其實即使對方過去真打過架、偷過東西,也不能說明當前他一定違了法、犯了罪。

七、訴諸偏見的謬誤

在評判是非曲直的過程中,參與某種個人的偏見,就是訴諸偏見的謬誤。

例如,有人為此淋過雨,遭過困,於是產生一種偏見,認為天氣預報一定不准。於是你說明天天晴,他偏說明天有雨;你說明天刮東南風,他偏說明天要刮西北風。也就是說,處處要反其道而行之。這些都屬於訴諸偏見的謬誤。又如,一位領導對某個下屬印象好,就認為這個下屬不論提的什麼意見,做的什麼事都是好的;如果對某個下屬印象不好,就認為這個下屬不論提的什麼意見,做的什麼事都是不好的。老師對學生,家長對子女,有時也出現這種情況。這也都屬於訴諸偏見的謬誤。

八、以相對為絕對的謬誤

把在一定條件下,一定的時間、空間之內為正確或錯誤的事,推廣於任何條件、任何時間與空間。這就是以相對為絕對的謬誤。

例如,水在100℃時沸騰,這句話是真的,但不是在任何條件下都是真的,它只是在一個標準大氣壓的條件下是真的。如果這個條件變了,如在青藏高原或在高壓的鍋爐中,水就不是在100℃沸騰,它可能在超過100℃或不到 100℃時沸騰。這樣單純根據水沸騰這一現象推斷水的溫度為100℃,是可能出現錯誤的。其實,以相對為絕對是很容易犯的邏輯錯誤。人們的認知往往是在克服絕對化錯誤的過程中發展的。蘇格拉底的精神助產術也往往是幫助人們克服絕對化的錯誤。例如蘇格拉底與埃弗奇詹姆的對話:

蘇:能否區別正義與非正義?

埃:能。

蘇:欺騙屬於正義還是非正義?

埃:非正義。

蘇:欺騙敵人也屬於非正義么?

埃:不是。

蘇:是不是可以這樣歸納:欺騙用在敵人身上屬於正義行為,用在朋友身上屬於非正義行為。

埃:對。

蘇:假如在士氣低落時,謊稱援軍來了,是正義的還是非正義的?

埃:是正義的。

蘇:你是說,道德不能用是否欺騙來評價對嗎?

埃:的確如此。埃弗奇詹姆對於「欺騙」的認識,正是在蘇格拉底的追問下克服了以相對為絕對的錯誤而走向正確和恰當。

以上選自《邏輯基本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