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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否認虛假陳述查冊車牌 控方供詞呈堂不傳召證人

蔡玉玲否認虛假陳述查冊車牌 控方供詞呈堂不傳召證人

蔡玉玲否認虛假陳述查冊車牌 控方供詞呈堂不傳召證人

2021年03月24日 10:51 最後更新:11:21

港台《鏗鏘集》元朗7.21事件的編導蔡玉玲,被控以虛假陳述查冊車牌,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連兩日審理。

蔡玉玲在庭上表示,明白以及不承認兩項「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的罪名。控方表示,只需要呈上其中一名證人、運輸署職員的兩份供詞,不需要傳召證人。

控方讀出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提到涉事私家車是控方第一證人,以一間公司名義在運輸署登記為車主,其後在另一間公司的東主同意下,以大埔一個地址作為登記地址。

蔡玉玲於去年5月和6月兩次在網上查冊有關車輛的登記細節證明書,她其後與另一名港台記者到有關的大埔地址,其後以電話進行採訪,《鏗鏘集》於去年7月13日播出的《7.21誰主真相》中,包含電話訪問的節錄以及涉事公司的英文名稱。蔡玉玲表示明白和同意有關事實。

控方其後讀出運輸署職員的供詞,當中提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流程,包括只提供三項申請用途讓申請人選擇,分別是進行法律程序、買賣車輛,或其他有關車輛及運輸事宜,如果沒有剔選任何一項將不能申請,申請人亦須確認明白和作出聲明。

觀塘海濱花園凌晨發生襲擊案件。警方拘捕一名13歲少女,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警方表示,事發在凌晨1時許,一名13歲少女懷疑因不滿另一名15歲少女數次在網上散佈關於她的不實訊息,向對方施暴,包括掌摑及腳踢,引致事主臉部和身體多次瘀傷。

警方凌晨約3時接獲事主母親報案,翻查大量閉路電視情報調查和分析後,下午在葵涌拘捕該名13歲少女,並在她家中尋回犯案時的衣著。

觀塘警區副指揮官曾昭科表示,被捕人沒有前科,強調警方十分重視任何暴力案件,有能力和決心拘捕任何可疑人士,又指案中受害人是一名女童,呼籲家長留意子女社交情況,作出適當溝通。

警方檢獲涉案衣物。(盧紫菁攝)

警方檢獲涉案衣物。(盧紫菁攝)

警方下午在葵涌拘捕涉案13歲少女,並在她家中尋回犯案時的衣著。(盧紫菁攝)

警方下午在葵涌拘捕涉案13歲少女,並在她家中尋回犯案時的衣著。(盧紫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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