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頴詩指有不同科技可協助辨識上存的副本是否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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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推行電話卡實名制計劃,9月1日生效後分階段實行。立法會相關電話卡實名登記小組委員會今日首次舉行會議,並由議員黃定光當選擔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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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議期間,有議員關注登記電話卡的認證程序會否過於簡單。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不少議員早前已被人「起晒底」,個人資料亦已被上載至網上,關注當局要求登記的4個項目已被公開,或會被人利用資料登記電話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郭頴詩則指,登記人需要上存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亦有不同科技可協助辨識上存的副本是否屬於真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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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議員謝偉銓則認為,個人用戶可登記10張電話卡是數目太多。郭穎詩回應時則指,當局已聽取不少意見,在考慮執法需要後,認為每人10張儲值卡,基本上已可滿足所有真正用戶,令他們不需前往數間電話公司,亦可買到所需的儲值卡。
電話卡實名制計劃於9月1日生效後,將分階段實行。在第一階段中,電訊商需建立資料登記制度。在第二階段中,則由明年3月1日正式登記。個人用戶向每間電訊商最多可登記10張儲值卡、企業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25張。
政府將推行電話卡實名制計劃。資料圖片
電話卡實名制將於3月1日實施,現行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本月23日或之前向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不能繼續使用,但《星島頭條》記者追查發現,近日有人在網上發放代辦實名登記的帖子,稱只要支付1000多元,便可安排他人代為登記,更設有「代充」服務,往後可代為充值電話卡長期使用。
不法商家稱可代辦實名登記,並設有代為充值電話卡的服務。
收費約千元 聲稱「反應熱烈」
匿名電話儲值卡一直是罪犯作案工具,以逃避警方追查,當局因此推出《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定下月1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本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電話卡會失效,但《星島頭條》記者在Facebook發現「代辦太空卡實名登記」帖子,聲稱「全程無需露面,無需個人資料」,並留下WhatsApp和Telegram通訊程式的連結。
電話卡實名制下月實施 有人違法代辦實名登記「太空卡」|新聞追擊
《星島頭條》記者點擊聯絡,對方稱代辦實名登記收費原本1000元,因反應熱烈加價至1500元,但可給予280元的回贈,即收取1220元,只要將電話號碼告訴他,便可代為登記他人的個人資料,屆時再將電訊商發送的驗證碼告知,讓他們輸入電訊商登記系統便完成手續。
不法商家稱可代辦實名登記,並設有代為充值電話卡的服務。
為便利沒有匿名支付工具的客戶長期使用「太空卡」,對方稱特設「代充」服務,可定期為電話卡充值款項,「用得『鬼卡』(太空卡),你仲用PPS(繳費令)交(電話費),咁同無用『鬼卡』有咩分別?PPS交(費)咁咪留咗你個人資料!」《星島頭條》記者詢問代為實名登記的人士身分,對方拒絕透露,僅展示與其他客人對話的截圖,證明成功代辦實名登記。
不法商家向記者展示與其他客人對話的截圖,證明成功代辦實名登記。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下稱通訊辦)及相關執法部門應進行嚴格監管,包括進行網絡巡邏,查看是否有人在網上宣傳代辦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的生意,一旦發現便採取執法行動,以防範有人繼續以違法手段牟利。
電話卡實名制將於下月1日實施,商販也提醒消費者要進行實名登記。
通訊辦:將抽查用戶 可疑個案會轉交警方
通訊辦發言人表示,在登記制度下提供虛假資料及/或虛假文件,或會構成刑事罪行,要視乎有關行為的性質及所得的證據,適用的罪行包括《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8A條有關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或《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3條有關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前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後者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4年。此外,視乎案件性質及所得的證據,任何人明知而向另一方提供以其名義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以利便干犯某宗罪行,或可能被控協助及教唆干犯相關罪行。
「太空卡」將要實名登記才可使用。
政府於指定港鐵站派員協助市民實名登記。
通訊辦續稱,會不時對已登記用戶進行抽樣檢查,並對有懷疑個案進行調查,以確保電訊商妥善登記用戶的資料,並會因應不妥當的情況執法,例如要求電訊商取消相關用戶的登記,在有合理懷疑下亦可將有關個案轉交警方或其他執法機關跟進,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如發現有人兜售他人身份資料並代為登記電話儲值卡,請即向警方舉報。
太空卡實名登記後,通訊辦會不時對已登記用戶進行抽樣檢查。
通訊辦呼籲如發現有人兜售他人身份資料並代為登記電話儲值卡,請即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