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衣商人認識按摩女郎後「拍拖」,5年間兩人爭吵不斷,女方3度為男方墮胎,兩人然後決定結婚,不過婚事最終告吹。商人聲稱她在關係完結前後,3次向他借錢近27萬元,遂入稟向她追債。
他作供時質疑自己是否其中2次懷孕的經手人,更自爆包皮過長,聲稱未做手術前做愛後會痛,故有時會戴安全套做愛。法官今頒下判詞,指3筆款項都不是個人借貸,故裁定商人敗訴,並須支付堂費。
原告吳偉明(45歲),獨資經營一間製衣廠生產運動服,任職受薪董事,月入兩萬元。他供稱,2005年於一間按摩院認識被告劉欣(39歲),並在06至07年間開始「拍拖」,劉不時到吳的寓所過夜。劉最少墮胎3次。
吳在證人供詞中稱,對她腹中塊肉是否自己骨肉存疑,因當時他包皮過長,造愛後會藏細菌和痛,所以有時用避孕套,且劉「或有多過一個男性朋友」,故他不能肯定自己是否首2次的經手人。
但法官判詞中表示,吳期後在法庭上確認自己是經手人。法官最終裁定2人當時是戀人關係,並判吳敗訴。